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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子买房缴清所有房款 接房却遥遥无期

发布时间:2019-09-05 18:36:06  阅读:3712+ 作者:责任编辑NO。谢兰花0258

立刻要喜迁新家了,家住茶园的艾女士却是忧心如焚。分明缴清了一切房款,却连钥匙都没有拿到。

艾女士告知第1眼-630记者,她购买了茶园的一套二手房,8月中旬,付清了一切的房款,接房的时刻却遥遥无期,并且卖家还无法取得联络。现在,她只能租房寓居。

给了房款,连钥匙都没有拿到。终究发生了什么?艾女士告知第1眼-630记者,从3月份开端处理按揭借款,直到8月中旬,银行才发放借款,这可能让卖家心生怨气。

记者从房产中介的工作人员了解到,艾女士处理的是商业借款和公积金借款,组合借款,手续比较繁琐,又遇到银行的方针发生变化,所以说才会拖这么久。

前不久,历时5个月的房子借款,总算批阅下来。随后,艾女士付出尾款。依照合同约好,卖家李先生应该在收到尾款后,十个工作日搬离房子。可这时,李先生却玩起了“躲猫猫”。

随后,记者经过电话联络上了李先生,他告知第1眼-630记者,中介口头许诺,银行会在三个月内发放借款,所以他4月份就开端在外租房寓居,因为迟迟没有办下房贷,这给他造成了必定的经济损失。

第1眼-630记者注意到,在购房合同中,并没有“三个月内有必要放款”等约好。一起,在电话里,买卖两边对此也是各不相谋。记者主张,两边约好时刻,碰头洽谈。

但是到了约好的时刻,李先生却暂时失约。截止发稿前,艾女士打电话告知记者,她已和李先生达到共同,现已拿到了房子的钥匙,很快将入住新家。针对此类,交付款推迟导致的胶葛,该怎么维权呢,记者咨询了律师。

重庆劳同律师事务所的付辉律师告知第1眼-630记者,因为买卖两边在按揭借款的付出上,没有做清晰的约好,所以才会发生这样的争议。律师主张顾客,必定要清晰合同中的首要条款,一旦呈现这样的状况的话,能够行使催告权。如对方回绝或许延期交房,顾客能够经过诉讼的方法进行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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